达沃律师事务所协助客户在欧洲团聚

达沃律师事务所的家事法部门时常会接触到一些复杂的家事法案件,这些案件通常涉及外国和中国当事人。近日,达沃从法院得到了一个好消息,我们代理的一个案件获得了胜诉判决,客户也终于可以通过这个判决与他们的孩子团聚。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独特而重要的案件,所以决定将案件事实、遭遇的困难以及我们的应对策略分享给各位。

背景
A女士和B先生都是中国公民,他们此前在中国合法地收养了一个孤儿。后来,A女士和B先生决定前往某欧洲国家生活。可不幸的是,正当这对夫妇顺利地来到欧洲并期待着一家人在欧洲团聚时,孩子的入境和居留却遭遇了巨大难题。

难题在前
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在该国之外的收养关系需要经过当地法院的具体”判决”才能获得承认。然而在中国,收养关系的确定往往取决于是否依法办理登记,通常只有在出现争议时,收养关系才需要经过法院的裁判。而根据我们客户的情况,收养关系已在中国依法登记,当事人对此也无任何争议。在此基础上,另行获得一个能够为欧洲国家所认可的判决可谓难上加难。

达沃方案

首先,我们分析了客户的现有证据,并试图在制度框架内为客户寻求解决方案。最终,我们找到了孩子先前的监护人——一家福利院。达沃随后代表客户向福利院解释了上述情况。经过多番协商,福利院同意提供部分支持。

随后,我们代表客户对福利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客户与孩子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福利院对此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因此,案件经简易程序审理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在判决书中,法院确认达沃客户与孩子之间存在收养关系。

凭借着这一生效判决,我们的客户得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而相关部门也根据判决书的内容承认了客户与孩子之间的收养关系。在经过短暂的分离后,一家人终于在欧洲重新团聚。

办案收获
最重要的一点,当事人往往很难完全依靠自己独立完成收养等复杂事务,应尽早向法律和其他专业人士寻求专业服务。

此外,当事人须留意各国之间的政策差异。在针对某些特定问题时,各国之间的具体政策很可能大相径庭。如本文所言,如果您在一个国家收养了孩子但又决定前往另一个国家生活,那么目的国有关部门很可能不会自动承认您和您孩子之间的收养关系。

跨国收养简介
跨国收养是指您从其他国家收养孩子,并将该孩带到您的国家生活的过程。中国是《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海牙收养公约”)的成员国。因此,跨国收养须按照《海牙收养公约》的规定进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 资格审查
– 递交申请
– 背景调查
– 审查评估
– 匹配安置
– 收养登记

收养需要经历诸多环节。达沃家事法部门在复杂的跨国收养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如果您或您的朋友遇到此类问题的,欢迎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