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企业用工:春节如何回家过年?

贾茜

贾茜律师是达沃合伙人, 负责劳动与合规部门。她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 同时也擅长合同争议解决及公司合规事务。

随着全国范围内疫情的再度爆发,人们心中新冠肺炎防控的这根弦重新绷紧。中国境内进来连续几天本土新增病例超过100例,促使各级政府发出通知,鼓励人们在春节期间就地过年,以防止病毒的进一步传播。由于担心员工回家过年之后因为疫情被要求隔离,无法及时返回工作,部分企业也自行发布通知,要求员工在假期期间不得离开当前的城市。这就显然带来了一些合规问题——该等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中国政府的通知

2020年12月3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通知》第14条明确鼓励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对休假进行灵活安排。

针对《通知》,各地方政府同样根据各地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假期间防疫的详细规定。例如,北京市疾控中心建议市民非必要不离京;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提醒市民合理安排出行,鼓励错峰返乡;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表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员工必须提前请示本单位批准才能离深。发布诸如此类通知的城市数不胜数。

企业真的可以强制员工留在当地吗?

我们认为,企业没有强制员工留下来的权利,尤其是当这其中的考量仅仅是与生产力有关时。员工的意愿是根据《通知》对休假进行灵活安排的一个关键因素。也即,如果员工坚持要在春节期间回家,企业自然不能说“不,你不能走”。

然而,企业可以就这一问题与员工商谈,因为疫情风险情况显然是不可预测的——低风险地区可能由于出行高峰在几天内突然变成中高风险地区。

我们的建议

基于达沃在劳动争议解决领域的丰富经验,我们建议公司尽量在春节假期前与员工达成协议或安排,并以书面形式正式确定。

尽管不是普遍的做法,但我们确实认为采取措施鼓励员工在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留下来可能更好,例如提供适当的奖励,或对因可能的疫情防控措施而在春节假期后可能受到影响的工作提前进行安排。

当然,我们再次强调,这些都应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对于采取何种做法,我们建议公司考虑如下几点:

  • 员工可能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因为他们有可能在假期后面临最高长达28天的医学隔离(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控);
  • 要求打算离开当地回家过年的员工明确其行程,包括具体的目的地(详细到街道)、返回时间、交通方式等等;
  • 与员工协商约定法定节假日以外的缺勤期间的具体安排,例如薪资待遇,是否会先使用年假折抵,远程办公的可行性,具体工作安排,适用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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