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刑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修订

徐丹

徐丹律师是达沃合伙人, 负责知识产权部门。她为商标、版权、专利、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策略相关业务提供咨询。同时, 她也专注于商法领域(经销和特许经营)相关业务, 以及广告法、以及网络与电子商 务法、数据与隐私法相关业务。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已经有多条与知识产权犯罪相关的条款,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部分情形下知识产权犯罪的最高刑期由7年提高到10年。我们就相关条款进行了如下总结。

第二百一十三条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法定刑从有期徒刑7年增加至10年。

第二百一十四条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和/或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最高法定刑由有期徒刑7年增加至10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将未经授权擅自制造假冒商标产品和/或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法定刑从有期徒刑7年增加至10年。

第二百一十七条将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法定刑从有期徒刑7年增加至10年。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达沃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最新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